问题 | 刑事诉讼开庭的整个流程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开庭的整个流程 刑事诉讼开庭的整个流程为: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 6.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刑事诉讼开庭审判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开庭审判一般要2个月时间,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三、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 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种,分别是: 1.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3.被告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4.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等。除以上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当进行公开的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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