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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局如何处置酒驾教师
释义
    一、教育局如何处置酒驾教师
    教育局对酒驾教师的处理一般会根据情节处以警告、降职或者开除公职,如果是饮酒驾驶一般会处以记过或者降职,如果是醉酒驾驶构成犯罪,则可能会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驾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酒驾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
    法律网提醒,酒驾撞死人保险公司要赔。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是出于酒驾的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了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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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