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领取经济补偿。 二、如何仲裁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转移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地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时向双方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在1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样赔偿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前述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