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期限如何合理解读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期限如何合理解读 行政诉讼期限合理解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期。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法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6.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7.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三、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有哪些 行政诉讼再审的提起程序有: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