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起诉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的管辖地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根据被告方来确定,管辖法院为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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