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湖南如何办理强制执行手续 |
释义 | 一、在湖南如何办理强制执行手续 在湖南办理强制执行手续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有如下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三、我国可以申请几次强制执行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几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6个月内执行,可依法申请延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