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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婚姻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无效婚姻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情形在法律规定中有这几种:
    1.重婚的;
    2.未到法定婚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诉讼时效时间是多久
    无效婚姻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向法院提出婚姻关系无效认定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且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三、婚姻无效宣判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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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2: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