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如何合理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 |
释义 | 一、应如何合理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 同居期间的债务,按照共有的债务来处理,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对内则按照份额或者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二、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法律网提醒您,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 三、对非法同居处罚有哪些 对非法同居的处罚: 1.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2.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发生非法同居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以此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3.若是一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可能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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