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申请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怎么申请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申请探视权的强制执行的方式: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强制执行。但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的,只能依法对义务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如何合法约定小孩探视权 合法约定小孩探视权的方式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约定的内容如下: 1.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要严格遵守; 2.约定探视的次数和频率,以对孩子最大利益出发; 3.约定违背探视规定的惩罚措施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三、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 1.孩子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 2.一方将孩子送到另一方无法探视的地方; 3.一方直接阻拦对方行使探视权。出现这些情形,可以强制行使探视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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