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假期加班工工资计算 |
释义 | 一、法定假期加班工工资计算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是按照不低于劳动者的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来计算的。 如果是工作日加班的,则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来计算; 如果是休息日加班且无补休的,则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标准来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不给工资不调休怎么办 加班不给工资不调休可以与公司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加班费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加班费仲裁需要的证据为: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接班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掌握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可以请求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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