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责任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责任如何确定 医疗纠纷责任如下确定: 1.法官判定;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有哪些 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有如下: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发生医疗纠纷须准备哪些材料 医疗纠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起诉状,证明原、被告间存在医患关系的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证明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具体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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