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 |
释义 |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 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情形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的权益; 2.经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董事会仍怠于履行维护公司利益的职责; 3.持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诉讼。 二、股东代表提诉讼是否受期限限制 股东代表提起诉讼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算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公司而不是股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自然人股东和企业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和企业股东的区别: 1.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不同。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企业股东是一个组织,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后果由组织承担。 2.构成形式不同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法律网提醒您,企业股东也称单位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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