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制度及其适用条件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制度及其适用条件 取保候审制度: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取保候审申请费用是怎样计算的 1.保证金的起点为1000元。 2.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 三、取保候审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主体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律师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2.受理。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 3.审查。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执行。不论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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