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的方式是: 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土地使用证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证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更记事。 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 三、土地使用证的期限 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年限规定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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