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诉法不起诉决定规定 |
释义 | 一、刑诉法不起诉决定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的情形规定如下: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起诉决定书有案底吗 不起诉决定书有没有案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 三、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的区别 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免于起诉是在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 2.不起诉由法律明确规定,免于起诉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判断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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