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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醉驾可构成危险犯罪
释义
    一、醉驾可构成危险犯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认定标准有哪些吹气酒精含量是多少
    法律网提醒您,醉驾认定标准吹气酒精含量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醉酒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在其意识完全或部分丧失的情况下,驾车上路的危险驾驶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三、醉驾罚款如何缴纳
    去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交通罚款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法定的交通罚款收款机构是指定的银行,指定的银行等收款机构对交通罚款只是代收,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若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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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