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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后工资怎么给
释义
    一、仲裁后工资怎么给
    劳动仲裁成功,裁决书生效后5日内履行,超过履行期限可以在1年之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还应当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工资拖欠如何通过电话解决
    老板拖欠工资,可以打12333投诉。
    1.劳动者也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
    2.或者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拖欠可以要求额外赔偿吗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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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