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已清偿的房屋抵押贷款 |
释义 | 一、如何解除已清偿的房屋抵押贷款 房屋贷款已经还清的,当事人可以携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抵押办理需要多久 房屋抵押办理需要十个工作日左右。房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事实清楚的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三、如何起草个人房屋抵押协议 起草个人房屋抵押协议的方式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及联系方式等; 2.借款金额与偿还期限; 3.抵押房屋的基本信息以及借款的支付方式; 4.房屋产权证的管理由抵押权人负责,并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方式; 5.借款利率; 6.抵押人无法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本息时,抵押物的处理方式; 7.违约责任。 8.纠纷的处理方式。如选择仲裁还是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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