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业委会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
释义 | 一、成立业委会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业委会成立的必要条件有以下: 1.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3.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三、业主委员会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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