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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院医疗报销必备材料
释义
    一、住院医疗报销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二、报销医疗费用的时限是多久
    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限期一年。法律网提醒您,也就是说在出院之后的一年内,前往指定的机构去报销医保费用都是可以的,一旦超过一年还没有报销,就无法再报了。而且根据规定当年医疗费用都是要当年报销,不允许隔年报销。
    
    三、异地就医如何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进行报销的方式如下:
    1.先垫付后报销。由患者自己先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然后再携带住院证明,及相关票据等资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局办理报销;
    2.直接结算。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
    3.线下备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4.线上渠道。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局官网等方式办理。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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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