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挪用资金怎么界定的 |
释义 | 一、关于挪用资金怎么界定的 挪用资金罪可通过以下要件进行认定: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行为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二、挪用资金罪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分子是否有真正的悔罪表现,取决于犯罪分子是否有真正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真诚悔改自新,真正悔改的,才能适用缓刑。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 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 三、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三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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