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女方的户口不迁走怎样办 |
释义 | 一、离婚之后女方的户口不迁走怎样办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处理方式如下: 1.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二、离婚了孩子户口可以迁到女方吗 离婚了孩子户口可以迁到女方。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是如果孩子已上户口,需要携带离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然后到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接着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并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的书写: 1.题目。户口迁移申请书的首行一定要写上题目。 2.称呼。户口迁移申请书要加上具体的公安或派出所。 3.写明个人信息。将个人信息写清楚,包括字、性别和出生年月、身份证、现居地址。 4.写明迁户口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去写。 5.协商迁户口申请。泄露具体原因之后还要标注自己的户口想要哪里迁移到哪里,地点要具体。然后写上“希望批准”。 6.结尾和称呼。结尾的时候要比较注意,要写上“此致”和“敬礼”,分两行写,最后前面写上日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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