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义的刑事诉讼是如何定义的 |
释义 | 一、广义的刑事诉讼是如何定义的 广义的刑事诉讼是指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总称,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等制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核心的相关规范。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既要惩罚犯罪分子,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15条、130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刑事诉讼时效期间不确定。 在我国刑法中,只存在追诉时效这一概念,追诉时效是指在经过一定的期间后,国家作为公权力机关,就不能再向犯罪人行使刑事上的追诉权。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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