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的费用究竟是由哪一方来承担 |
释义 | 一、打官司的费用究竟是由哪一方来承担 打官司的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来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起诉费用一般需要多少钱 起诉费用一般需要几百元到几千元。去法院诉讼按照相关规定是要收取一定金额的诉讼费用的,申请诉讼的人要缴纳一定金额的案件受理费,如果涉及到财产保护的,还要有担保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没钱交纳诉讼费怎么办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是我国法律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救助办法,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保障一时有困难或者交不起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诉讼费用的减免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