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的撤销或变更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公证遗嘱的撤销或变更方式有哪些 变更撤销已经公正过的遗嘱的方法: 1.订立人立新的公证遗嘱,然后撤销或者变更原遗嘱; 2.订立人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变更或撤销原遗嘱的声明; 3.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才能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公证遗嘱有哪些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 三、遗嘱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遗嘱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有效。因为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导致其失效的要件,该遗嘱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变更。但是,如果是遗嘱人立遗嘱后,却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除此之外,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如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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