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移送管辖错误能否退回 |
释义 | 一、移送管辖错误能否退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法院移送管辖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成立的,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1)应当移送。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2)请求移送。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①重大、复杂案件;②新类型的疑难案件;③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法院移送管辖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成立的,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