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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如何收集证据
释义
    一、法律如何收集证据
    法律收集证据的方式如下:
    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证据的三性
    民事证据三性原则如下:
    1.真实性。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
    2.合法性。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
    3.关联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
    
    三、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
    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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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