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规定适用于强制传唤 |
释义 |
一、哪些规定适用于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强制传唤是不是行政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传唤不是行政行为。传唤具有强制性,但是属于《刑事诉讼法》调整,不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 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行政法上的,针对的是一般公民,最多是违法,而传唤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三、传唤不去多久会强制传唤 警察传唤不去,一般24小时后强制传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的期限是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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