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对于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 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支付时间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前,退还时间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质保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保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三、建筑工程质量纠纷该怎么解决 法律网提醒,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但是秉着工程质量高于效力原则,发包人仍然需要支付工程款。 2.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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