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如何定性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
释义 |
一、要如何定性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要如下定性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盗刷信用卡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各地区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同,一般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盗窃罪相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低更容易构成犯罪;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三、盗窃立案流程什么走 法律网提醒您,盗窃罪立案的流程如下: 1.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予决定,告知报案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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