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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释义
    一、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代理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包括: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其他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二、什么人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包括有: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在何时可以提起
    法律网提醒,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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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