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中什么争议可以劳动仲裁 |
释义 | 一、劳动关系中什么争议可以劳动仲裁 劳动关系中可以劳动仲裁的争议有: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以及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劳动仲裁多久开庭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开庭应当是45天,案情复杂需延期的,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具体流程如下: 1.仲裁受理期限为5天; 2.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期限为5天; 3.提交答辩书期限为10天; 4.答辩书副本送达期限为5天; 5.受理到仲裁裁决期限为45天,案情复杂需延期的,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 三、劳动争议解决申请仲裁的正确方法是什么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应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或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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