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抢劫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自首,是指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形。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可以减轻基准刑的40%刑期,比如基准刑为10年有期徒刑,由于有自首情节,可以降低刑期至6年,因此抢劫后又自首的,可以获得相应轻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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