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有效地申请行政处罚减轻 |
释义 |
一、如何有效地申请行政处罚减轻 减轻行政处罚无需被处罚人提出申请,只要被处罚人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就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告知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的告知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 三、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在几日内立案 对于当事人作出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机关一般需在十五日内立案。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行政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十五日内作出立案的决定;如果认为不符合的,则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是情况特殊的,则可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来作出立案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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