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转让是否无效 |
释义 | 一、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转让是否无效 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转让一般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股权转让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股权转让在以下情形下无效: 1.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方可转让,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的规定,而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限制性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有些特殊性质的股权如国有股,法律对其转让有明确规定,若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4.侵犯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若股权出让的股权为共有财产,而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股权转让必须变更登记人吗 股权转让必须要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当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只有完成了工商登记,受让方才完全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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