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取公共存款罪 |
释义 | 一、哪些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取公共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以下情形: 1.以高额付息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存款; 2.以筹集发展资金为名向不特定公众借款; 3.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等。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法律网提醒,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 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刑规定如下: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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