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类型遗嘱之间的效力如何界定 |
释义 | 一、不同类型遗嘱之间的效力如何界定 不同遗嘱的效力是: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4.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里口头遗嘱; 5.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二、遗嘱能否进行更改 遗嘱可以更改。变更遗嘱的方式有: 1.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2.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三、遗嘱自书效力期限多久 只要立遗嘱人死亡,自书遗嘱即刻发生效力,有效期是永久的。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一直有效,不存在期限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法律网提醒您,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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