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对债权人的诉讼影响有哪些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对债权人的诉讼影响有哪些 1.债权人需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3.以及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企业破产清算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法律网提醒您,企业破产清算如下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1.清偿债务的优先顺序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 三、企业破产费用大概有多少 企业破产费用包括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三十万元。管理人还需要收取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具体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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