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法律的解析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法律的解析 离婚财产如下分割: 1.应先将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可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依法分割。 3.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流程 离婚财产公证流程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文本等材料,共同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材料并告知双方相关法律权利与义务和法律后果,最后由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如下: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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