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外出旅游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外出旅游 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可以外出旅游,但经过执行机关允许的情况下除外。《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不算刑期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是要羁押才能折抵刑期,而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 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刑期,是不能算在刑期里面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 ![]() 三、取保候审得交多少钱押金 取保候审得交押金为一千元。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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