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几个月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几个月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法律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规定为:一审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需要四十五日;二审审理的时间是三个月。法律规定用不同的审理程序时间限制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行政诉讼费用律师收费标准 行政诉讼费用律师收费标准为: 根据各地关于行政诉讼收费标准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一般性收费标准为: 1.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 2.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3.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4.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三、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案件立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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