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出资不实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
释义 | 一、股东出资不实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在公司内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刑事责任。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民事责任。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股东出资认缴和实缴的区别 1.定义不同: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2.出资构成不同:认缴出资额分为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认缴出资额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变更但不会显示在公司章程。 3.办理工商手续不同: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出资不实如何起诉 1.股东出资不实,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公司的同时起诉瑕疵股东。 2.出资不实的表现形式有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被高估、出资之后将出资转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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