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细节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细节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注意的关键细节有: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应当向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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