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
释义 | 一、分居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由夫妻双方协议进行处理,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半年分居是否可以自愿离婚 半年分居可以自愿离婚,想要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三、离婚证明分居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证明分居材料如下: 1.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3.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4.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5.人证,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是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所以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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