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代理服务的费用如何收取 |
释义 | 一、招标代理服务的费用如何收取 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 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3.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4.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 6.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 7.中标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货物招标为0.01%,服务招标0.01%,工程招标0.01%。 二、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以下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谁支付 法律网提醒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支付。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以其约定为准。招标人有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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