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垫付步骤如何进行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垫付步骤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保险垫付步骤是: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然后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二、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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