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时效要求到什么时候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时效要求到什么时候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如果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如何去确定行政诉讼原告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的原告的确定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以有权提起诉讼。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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