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 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 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只有具备了法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减人员才是合法的,以裁减人员的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 二、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就这么多了,希望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如果对此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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