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登记表怎么填 |
释义 | 一、公司分立登记表怎么填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登陆XX市红盾信息网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各类示范文本,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大小的证件。 二、公司分立的流程 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公司的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法律网提醒您,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对于债务应连带承担,但是分立前已约定好由哪个公司承担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三、公司分立后房产如何登记 公司分立后的,公司处理房屋,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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