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治安处罚有效期 |
释义 | 一、如何判断治安处罚有效期 治安处罚有效期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治安处罚罚款怎么缴纳 治安处罚罚款的缴纳方式如下: 1.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可以当场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将罚款当场交公安人员或者在接到罚款通知或者裁决书后5日内送交指定的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1元至5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收到罚款后,应当给被罚款人开具罚款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 三、治安处罚罚款最高多少 治安处罚罚款最高5000元。治安处罚当场处罚的最高限额是200元,非当场处罚的最高限额是5000元。法律网提醒您,治安管理法并未单独规定罚款的最高限额。但是从对各个违反治安处罚的行为的处罚来看,最高限额是5000元。 引用法条: [1]《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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